大荒年,我餐餐大鱼大肉养娇妻

第162章 捡到小狗


    看来沈浪果然没有猜错,此次进城,顾长封主要目的就是为沈浪当村正一事扫清障碍。
    只是……他为何要去御史府呢?还说是他朋友。
    沈浪一时想不明白,这村正任免不是县令做主吗?关御史有什么关係?
    不过要不要去御史府,沈浪觉得都要把何首乌给卖了起。
    所以他建议道:“岳父,你看这刚过正午,说不定你那好朋友刚休息,春困秋乏的,要不还是让我先把药材卖了,再去也不迟吧?”
    顾长封思索片刻,觉得有点道理,於是便同意了。
    “好吧!那就先卖药材起吧!”
    於是一行四人直奔药材市场,这去的药材市场的路,沈浪了顾清欢可谓轻车熟路了。
    上次前来,两人还牵著手呢,这次有顾长封在,自是收敛了一些。
    他只能儘量和顾清欢走得近些,但还总是防不住顾少辰穿至两人中间。
    两人眉目传情,委屈巴巴的。
    再去药材市场路上,沈浪特意绕到了东市街道穿过去。
    顾长封虽有些觉得不对劲,但也没过多问,因为他以为药材市场可能是换了地方。
    而沈浪根据运势情报的指引,很快就来到东市那家肉铺摊前。
    走到肉铺摊前,沈浪立马停了下来。
    顾长封和顾清欢满脑子疑问,这是要干嘛?
    “客官,要买肉啊?”只见满脸横肉的肉摊老板问道。
    沈浪笑了笑没回话,之后快速蹲下,在摊位底下扫视找了起来。
    正用心找的时候,突然一个大脸凑了上来,“客官,这是找啥呢?要买肉不?”
    原来是卖肉老板也钻到肉摊下,卖力地推销起来。
    沈浪没有理会,拨开他那肥脸,突然脸色大喜,“原来在这里。”
    果然在肉摊下的一个小拐角里发现了一只小京巴犬。
    当沈浪將小京巴犬从摊位底下抱出来时,顾长封无奈摇了摇头。
    原本还以为沈浪有什么急事,所以也就停下脚步等他,没想到是去捡一只狗。
    等沈浪將狗抱近,顾清欢和顾少辰倒是欢喜得不得了。
    “好可爱的狗啊!”
    “是啊!姐姐它真好看,还穿著衣服。”
    沈浪的举动顿时惹得卖肉的老板有些不快,“我说你这人可真奇怪,不买肉就走远点別妨碍我做生意。”
    沈浪淡淡一笑,並没有理他。
    肉摊老板见状只能嘴里嘀咕两句,他確实也拿沈浪没办法。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,这有只小狗的?”顾清欢一边抱著狗擼著,一边问道。
    沈浪挠了挠头,“我刚看它钻到摊子底下的,看著好看就去捡它咯。”
    这解释很牵强,道顾清欢却不在意,只当沈浪是喜欢小狗才会这样。
    可顾长封並不乐意了,“好了,快把狗放下,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呢。”
    说著顾长封开始催促眾人离开。
    沈浪正准备想著如何拖延时间,找找失主,这时却听顾少辰惊讶地喊了一声。
    “姐,沈大哥,快看,这是什么?”
    沈浪低下头,凑近狗脖子一看。
    发现狗的脖子上系了一根红绳,红绳上有一只金铃鐺。
    “金铃鐺?看来这狗的主人確实不是一般的富有,连狗铃鐺都是金的。”沈浪心中暗道。
    顾清欢也拿起铃鐺看了看,她一脸不可思议,小声说道:“看来这狗是有主的,只是走丟了而已。”
    顾长封也注意到了那铃鐺,“哟呵!是金的,看来这狗的主人非富即贵啊!”
    之后笑道:“你这人,运气也还怪好的,捡狗都能捡到一只值钱的狗。”
    怪不得运势情报说是上籤,这就算不將狗还给人家,拿著这铃鐺也值不少钱了。
    这只金铃鐺少说也有七八两,换算成银子那可是一百四五十两啊!
    这可是一般人家,一辈子都挣不到的数目,可如今轻鬆就被沈浪捡著了。
    “我哪知道啊!就是看到这狗很可爱,穿著衣服,所以就想捡来看看。”沈浪解释道。
    “那这下你说怎么办吧!”顾长封问道。
    “当然是帮它找主人了。”
    顾长封点了点头,“不错,是个让人敬佩的汉子。”
    顾长封言外之意,就是有的人可能直接將铃鐺扯下,小狗当街就给扔了。
    沈浪也不是没想过这样,只是他觉得那样多少有点不地道了。
    沈浪转头问道:“你说这狗都带金铃鐺,这县城谁家会这么阔绰?”
    顾长封摇了摇头,“这祁红县是有不少有钱人,可有钱到给狗戴金铃鐺的,我还真没听过。”
    “再看这狗的品种,好像是小京巴,这狗基本只有京都才有。”
    “莫非是京都的哪个贵人云游至此,不甚將它遗失在此。”
    听著老丈人的分析,沈浪觉得他说得对,於是拿起铃鐺左右查看,竟然发现铃鐺上刻了一个字。
    一个“云”字。
    “岳父,你看看这铃鐺。”沈浪示意顾长封走近查看。
    顾长封看见云字,立马眉峰一皱,“这是京都牧云府的狗,他们怎么会来这?”
    “牧云府?”沈浪问道:“是有钱人吗?”
    “何止有钱,他们也算得上是皇亲国戚呢,只不过后来雪妃薨了后,才有些没落。”顾长封说道。
    “没想到这狗原来这么有来头,幸好没有萌生独吞这金铃鐺的想法,否则这户人家找上门麻烦可就大了。”
    幸好有个见多识广的老丈人,否则非惹祸不可。
    不过,他本来也没有这方面想法。
    可后悔还是有些后悔的,毕竟捡狗问人家要酬金,多少有些掉价啊!
    此刻他只想快些解决这个麻烦。
    “那岳父,我们该怎么办?直接將狗扔这?”沈浪问道。
    沈浪也不想白白浪费时间在这等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那卖肉的摊主似乎听到了什么,立马諂媚地走上前,“客官,要不將这小狗交给我?待会来人了我就还给人家。”
    看著眼见这胖呼呼的屠夫,沈浪感觉他不怀好意,这狗要给了它,多半是要没命了。
    况且这老板可能听见他们的谈话了,正想打这金铃鐺的主意呢。
    “不行!我们自己等失主来就行。不麻烦你了。”沈浪委婉回道。
    “哼!”屠夫立马不悦地回到了摊前。
    这下沈浪才知道,为何运势情报说要亲手交给失主了。
    这假手他人好事恐怕也要变坏事。
    正当沈浪有些纠结时,突然迎面走来一名身穿青蓝布衣的小丫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