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荒年,我餐餐大鱼大肉养娇妻

第111章 击杀麋鹿


    拿上乾粮和水,沈浪便快步离开了家门,深怕慢一秒,老爹沈铁林就要反悔,不让他去了。
    刚一出家门,就在村里那颗老槐树下,碰见了一个熟悉身影,那人就是布三四。
    一看见沈浪,布三四立马热情的贴了上来,看他那样子不像是偶遇,似乎就是为了等沈浪一般。
    其实布三四,每天都来,就盼著沈浪出门打猎,能带上他。
    “浪哥!你这又是上山打猎吗?”
    这布三四也確实够机灵,前几日帮沈浪赶走许老头,可算是帮了一个大忙,所以沈浪並不反感他。
    所以自然也是愿意带他玩的,“三四,你这是专门等我的吗?”
    小心思被沈浪一眼洞穿,布三四只能尷尬地笑了笑,“这……这……”
    眼看布三四支支吾吾的,沈浪也不逗他了,邀请道:“走,今天和我一起上山打猎去,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那太好了!”布三四高兴地大叫起来,以后立马又压低了声音,“浪哥,要不要我再叫上我两个哥哥,布三布四,一起去?”
    沈浪眉毛一皱,为难道:“不用了吧!我就是带你去山上隨便转转,你要是有胆去你就去,要是怕那就算了。”
    沈浪不想人多,人多了事情就麻烦。
    布三四一听也了解了沈浪意思,看来对方就是只想带自己。
    “去,我当然去。不带他们也好,省得人多口杂的。”布三四很识趣地答道。
    两人一前一后地就往大孤山而去。
    等真正上了山,沈浪才知道今日有些失算,原本以为就是去杀两只被困的麋鹿,很快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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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不曾想这上山的路,被积雪全部覆盖,最深的地方都快到腰了。
    再加上还是上山的路,走起来有费劲又费时。
    並且他们这次要去的可不是大孤山其他的山峰,而是入冬后,猎户们都不敢轻易涉足的苍北峰。
    那里的积雪恐怕会更深,行走时要更加谨慎,稍有不慎踩空了,那可就得不偿失了。
    所以沈浪和布三四每走一步都小心谨慎。
    要不是老黄历提供运势是中籤,並且宜忌分析说危险不大,他还真不想来。
    两人越走越吃力,大约花费了二个时辰后,才到了苍北峰的山脚。
    朝山上望去,到处都是白皑皑的一片。
    仿佛身处白色雪山一般,只有偶尔几声鸟鸣,才让人知道,这还是一片森林山峰。
    攀爬数久,又上又下的,把布三四都给走晕了。
    看著越来越不熟悉的山头,布三四终於忍不住问道:“浪哥,我们这是要去哪?”
    一路走来,走过苍南峰山脚,又绕过大孤山主峰,布三四已经有了一些不预感,在心里他隱隱约约感觉这好像是要进苍北峰的节奏。
    但他不敢確定,只是越走心里就越没底。
    “苍北峰。”沈浪平淡开口。
    他也懒得进行解释了,毕竟他得抓紧时间前去收拾那两只麋鹿,之后务必在天黑前回家。
    这是他答应老爹的。
    另外这已经到达了苍北峰山脚,距离运势情报提供的山坳路程也没多少了。
    “苍……苍北峰?”布三四说话都开始打哆嗦了,“就我们两个会不会太冒险了?”
    为了减少布三四没必要的恐慌,沈浪轻鬆笑道:“前面山坳里有我以前布置的一个陷进,我们就去那看看。”
    “有收穫,咱们收了就走,没收穫我们也不深入,直接回去。”
    看著沈浪一脸轻鬆的样子,布三四也不好变现的过怂,毕竟是自己要来的。
    “行,浪哥,听你的。”布三四也故作轻鬆地回道。
    沈浪和他相识一笑,两人就又继续赶路了。
    往苍北峰山坳走去,阴风阵阵,冷得人发慌。
    沈浪虽然穿了狼皮袄,但也忍不住打起喷嚏,再看布三四,他全身发抖,鼻涕都被冻得流出来了。
    “三四,还能坚持不?”沈浪回头关切道。
    布三四,用力吸了吸鼻涕,“没……没事!”
    “再坚持坚持,转过前面那颗歪脖树,就到地方了。”
    “好嘞!”布三四咬紧牙关,继续跟在沈浪身后。
    大约过了半个时辰,两人终於来到了那颗歪脖树处,一转弯便是老黄里所指的那个山坳处。
    一踏上这里的平地,阴风就停了,两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。
    喘匀了两口气后,布三四低头一看,雪地上有许多动物的脚印。
    他立马兴奋地指著雪地的的脚印,低声喊道:“浪哥,浪哥,你看!”
    沈浪一看,果真是麋鹿的脚印,看来这里曾有一群麋鹿出没过。
    那么那两只麋鹿估计就在附近。
    “嘘!跟我走!”沈浪引著布三四,朝运势情报指出的地方,小心翼翼地走去。
    隨著距离两只麋鹿越来越近,布三四突然听见了重重喘息声,並且还伴隨鹿角摩擦的响动。
    布三四再次兴奋起来,“浪哥,浪哥,你听,好像有东西。”
    沈浪早就知道是麋鹿,否则他也不会来啊!但为了不让布三四察觉异样,他只好也故作兴奋的样子。
    “是啊!是啊!看来我的陷阱可能发挥作用了。”
    为了配合布三四,沈浪只好假模假样的,慢慢摸向麋鹿所处位置。
    两人扒开一处茂密的灌木丛,两只角斗的公麋鹿,头对对的出现在面前。
    一听见有人,两只麋鹿嚇得条件反射就要逃,可它们两个使力的方向是相对的,一顿猛跳,却还停留在了原地。
    “天啊!两只麋鹿角斗,鹿角缠在了一起,浪哥,我们发財了。”布三四兴奋不已地大叫起来,准备衝过去。
    “等等!”沈浪一把將他拉住,“它们此刻虽然被对方困住,可攻击力还在,贸然靠近,小心鹿角扎到你。”
    布三四一听觉得沈浪说得有道理,差点草率了。
    “那浪哥,我们该怎么办?”
    沈浪笑了笑,“看我的。”
    说完,便將隨身携带的轮滑连发弩拿了出来。
    这种无法逃走的麋鹿,不需要长弓,只需要在距离他们五六米的地方击杀即可。
    而连发弩的威力就足够射穿咽喉了,这样比较便捷和高效。
    举起连发怒,咔咔就是两发。
    瞬间两只麋鹿先后倒地,温热的鲜血撒在雪地上,格外刺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