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对对,我们亡灵法师就是这样的

第115章 「囂张跋扈」的林奇·布莱克伍德


    第115章 “囂张跋扈”的林奇·布莱克伍德
    “关掉,拆核心。”
    没有时间思考,林奇几乎是低吼著出声。
    早已成为熟练工的金克和海歌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,但听林奇的语气也知道事情紧急。
    当下,他们就以最快的速度切断了魔力供应,关闭了传送门。金克更是效率极高的將石盘核心再次拆卸了下来。
    全套动作嫻熟流畅,如同行云流水一般。
    荡漾的镜面瞬间消失。
    而与此同时,那神秘存在投递过来的目光也被直接截断,充斥在林奇心头的恐怖危机感骤然消失。
    “呼~!”
    林奇重重地吐了口浊气,心臟依旧惊魂未定般剧烈狂跳,整个后背也在不知不觉间被汗水浸透。
    那道目光————究竟是什么?
    是遗蹟深处沉眠的守卫?还是上精灵遗留的防御机制?亦或是————某种隨著遗蹟一同被埋葬、却未曾彻底死去的恐怖存在?
    林奇一时间思绪纷乱,理不出一个明確的头绪。
    不过,如果只是从威压强度和威胁程度来判断的话,那道目光给他的感觉,居然比起那炼魔领主拉格纳什都不遑多让。
    当然,对方的真实实力应该不如炼魔领主,毕竟,炼魔领主当天只是一道投影降临,但即便如此,恐怕也不是眼下的自己能对付的。
    “呼~”
    林奇又是吐了口浊气,心中不由暗忖。
    这短时间內,遗蹟探索应该先停一停了。
    “学长,你没事吧?”艾薇儿赶忙凑了过来,拿出手帕帮他擦额头的汗。
    “没事没事。”林奇直接拿过手帕,自己胡乱擦了两下又顺手塞了回去,“艾薇儿,之前辛苦你了,你先回去休息吧。”
    “哦~”这次,艾薇儿倒是乖巧听话,拿过手帕,红著脸脚步匆匆的离去了。
    林奇又转头吩咐道:“金克,海歌,你们把整个传送门阵法都拆掉,和核心分开放置。那些魔法能量晶石里还有剩余能量,小心收好,下次还能用。”
    “是,大人!”
    金克和海歌立刻行动了起来。
    这传送门在製作的时候就考虑了拆卸和维修的问题,本身就是由好几个模块拼装起来的,因此拆卸並不麻烦。
    两人合作之下,很快就把传送门拆成了十几个模块和一堆结构部件,搬去不同库房封印了起来。
    处理完这些事后,林奇目光这才落在了地面上堆积如山的“垃圾堆”上。
    这可是骨勇用一次又一次的牺牲换回来的战利品~
    一念及此,林奇又施展了一次骷髏召唤术,再次將骨勇从冥界召唤了过来。
    “唔~骨勇啊,看到你没事,我就放心了。”林奇拍了拍它的肩胛骨道,“这次辛苦你了。
    骨勇眼窝中的魂火跃动了两下,被主人夸奖,似乎很开心。
    而林奇则蹲下身,开始翻查起这堆垃圾来。
    里面都是各式各样的金属碎片,有断裂的武器残骸,腐朽的魔法杖、暗淡的宝石,还有各种脏兮兮的首饰————
    毕竟,即便是魔法装备,在经过了数千年的时光侵蚀之后,也早就失去魔力沦为了凡物。
    但奥斯却很感兴趣的凑了过来,眼里带著兴奋。
    “大人,让我来看看。”
    他拿起一块雕刻著繁复藤蔓纹路的金属碎片,又从垃圾堆里翻出一截看似普通的木料,放在鼻子前嗅了嗅。
    “这是————星纹银,虽然魔力散尽了,但材质本身还是很值钱的。这木料———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,应该是上古精灵培育的月光杉”,即便过了几千年,木质依旧坚韧,是製作高级魔法弓的上好材料。”
    奥斯一边翻检,一边如数家珍般给林奇介绍,展现出了令人惊讶的古董鉴宝知识。
    林奇挑了挑眉:“你还会这个?”
    奥斯苦笑了一声,无奈道:“小时候在皇宫里,我母妃不受宠,我也只是个不受重视的閒散皇子。教我的宫廷大学士凯因斯阁下是个博学但古板的老头,他除了教我治国理政,还强迫我学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——歷史、地理、古董鑑赏、艺术史————”
    “那时候我只觉得烦,现在想来,倒是都派上用场了。”
    他又在垃圾堆里一番倒腾,从里面翻出了一枚雕刻著精灵侧脸轮廓的银质胸针,又捡起一块带有螺旋纹路的陶器碎片,仔细端详了片刻。
    “大人,从这些物品的艺术风格、纹饰特徵来看,应该是上古精灵时代末期的遗物。结合歷史记载和艺术史进行断代的话,大概是————三千八百年到四千六百年前的东西。”
    林奇忍不住凑近了打量,满脸好奇。
    见林奇感兴趣,奥斯愈发来劲了:“你看这枚胸针上的精灵脸庞,线条刻画上更显忧鬱和沧桑,服饰纹样也更繁复华丽,这是上古精灵文明达到顶峰后,开始走向衰落的典型特徵。”
    “而这块陶器上的螺旋纹,在早期精灵艺术中是生命之环”的象徵,但到了末期,螺旋开始变得扭曲,多了许多尖锐的稜角,反映出了当时精灵社会的焦虑和不安————”
    林奇听得一愣一愣的。
    他在赫斯特皇家超凡学院学习时也多少涉猎过一些歷史知识,但了解得极其有限。
    毕竟,歷史这一块,除了《格努姆斯比帝国史》是必修之外,其他都是选修课。
    而他作为一个亡灵系学生,生存艰难,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在了学习冥想、召唤、炼製、诅咒————这些方面,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几千年前的艺术风格?
    “所以,这遗蹟是上古精灵文明覆灭时留下的?”林奇问道。
    “应该没错。”奥斯点了点头,又结合林奇对那些灵魂记忆碎片的阐述,总结道,“按照史书记载,大约三千八百年前,上古精灵文明达到了巔峰。他们占据著永恆之井”的庞大魔力资源,发展出了高度发达的魔法文明。”
    “但凡事都会盛极而衰。当时的精灵贵族们生活奢靡,滥用魔法,恣意挥霍资源享乐。更要命的是,他们不断尝试用大型魔法阵沟通和开拓异位面,企图获取更多的资源和力量————”
    奥斯嘆息道:“结果,唉,他们引起了深渊的注意。一部分精灵贵族甚至与深渊恶魔积极沟通,彼此合作建立了跨位面的巨型传送门。最终,导致了歷史上臭名昭著的“深渊大入侵”灾难。”
    “那一战,上古精灵文明几乎毁於一旦。虽然后来主传送门被各族联军合力摧毁,但主物质位面和深渊位面之间的联繫却再也未能彻底切断。两个位面至今仍是藕断丝连的状態————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苦笑道:“这也是为什么,那些强大的深渊恶魔至今仍然能对主物质位面进行影响和干涉。没办法,因为当年那一场浩劫,位面壁垒上留下太多太多许多难以癒合的伤口。”
    林奇听得暗暗咋舌。
    对於这个世界的复杂构成和歷史,他確实了解不多。
    主物质位面、冥界、天堂神国、暗影界、深渊、地狱————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小位面、半位面,光是理清关係就够头疼的。
    在学院时,他主要忙著学习亡灵法师的主业,对於这些“课外知识”,顶多算知道个皮毛。
    此刻听奥斯这么一说,他只能感慨:“高等精灵族这是不作就不会死啊————”
    奥斯苦笑著摇头,对林奇的这个说法倒是没什么意见,只是道:“主物质位面爱作死的种族可不止精灵一家,早期的巨魔族,还有现在的人类,类似的事也发生过不少次。咱们这个主物质位面早就不是第一次面临灭世危机了,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。”
    林奇听得是感同身受。
    不过。
    这些宏大敘事离现在的他实在太远了。
    他林奇目前小门小户的,还是先顾好眼前的一亩三分地吧~
    “还是说说这些战利品的价值吧。”他把话题拉回现实。
    一提到这个,奥斯顿时来了精神道:“別看这些东西破破烂烂的,但总体价值可不低。光是这些星纹银、月光杉、还有这些材质珍贵的宝石————粗略估价,大概能值个两三万金幣吧。”
    “当然,具体价值还得仔细盘点,而且这些东西不能一次性出手,得分批、
    秘密地慢慢出,免得引起有心人的注意。”
    两三万金幣?
    林奇眼睛亮了。
    这倒是有点出乎他的预料了。
    他原本以为,这一大堆“垃圾”能卖个几千金幣就不错了。
    奥斯解释道:“大人,上古精灵的文明程度可是很高的,尤其是在艺术造诣上,远超现在的人类。加上文明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毁灭,能留下来的真品其实不多。”
    “您知道的,物以稀为贵嘛~现在的权贵阶层,尤其是人类贵族,就好这一口。书房里摆几件上古精灵文明的古董,那可是身份的象徵。”
    “行吧。”林奇对这些艺术品本身没啥兴趣,甩手道,“这些你看著处理就行,不过一些稀有材料可以留下入库,以后我们自己用。”
    如此一算,再加上收穫的那几枚灵魂结晶,以及新收服的三只幽灵单位,这次建造传送阵的总投入差不多已经回本了。
    林奇又沉吟道:“关於那个遗蹟,你有没有办法弄些相关专家过来?最好是懂上古精灵歷史、符文、遗蹟探索的专业人才,可以想办法把他们忽悠到湖畔镇来。”
    “我们需要更详细的史料和研究,弄清楚遗蹟里的情况。”林奇眼神凝重,“尤其是那道恐怖的目光,究竟是什么存在。”
    正所谓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
    若是能弄清楚那傢伙到底是谁,说不定就有办法针对。
    奥斯沉吟道:“我可以找我的老师凯因斯大学士想想办法。不过,这样一来,我就不得不对我老师说实话,让他知道我现在正在湖畔镇了————”
    其实。
    自从出事以来,奥斯还未和帝都的任何人有过联繫,这段时间又太过忙碌,他都快忘记自己的皇子身份了。
    “你的老师靠谱不?”林奇问道。
    “在我判断里还是靠谱的。”奥斯斟酌著说,“他为人古板,而且醉心於歷史研究和艺术,跟那些大贵族家族一贯没什么牵扯,最重要的是,各位皇子公主中,就我一个是他的学生。”
    “行,那你就用魔法信件联繫吧。”林奇轻笑道,“现在咱们湖畔镇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,万一你这个落难皇子的身份暴露,那也就暴露了。咱们还能用你战区监军的身份直接插手北风军团事务,给咱们弄更多好处。”
    “当然,若是能拖延一段时间暴露更好,届时咱们湖畔镇更强些,应对起来也能愈发从容。”
    见林奇同意他联络老师,奥斯也微微有些兴奋:“我老师虽然已经退休,但他学识渊博,在宫廷外教过的学生其实不少,其中应该有专门研究上古精灵歷史的学者。”
    “行,你看著处理就行。”林奇在这些事上早就当惯了甩手掌柜,只是叮嘱道,“你得想一整套方案留住那些专家学者。既然来了,短时间內就別走了。”
    “这点你放心。”奥斯一脸会意的笑了起来,“我把这些东西分门別类,时不时拋一些给他们研究,保管他们废寢忘食,赶也赶不走。”
    很显然。
    在跟著林奇混了一年之后,这个曾经有点傻白甜的七皇子,脑子也是活络了许多。
    ¥***
    这一波探索过后,林奇的传送门探索项目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。
    有那位不知名的恐怖存在镇著,他短时间內是不打算启动下一次探索了。
    再怎么著,也得等那些专家学者们到来,对那个上古精灵遗蹟有了一些研究成果之后再说。
    接下来。
    他的日子,又回归了正常的节奏。
    每天都冥想修炼、强化部队、锻炼技能,总之,就是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儘可能发育自身!
    同时。
    林奇的注意力也转移到了第二个大项目上,那就是穿越迷雾森林,抵达安戈洛山脉寻找穿越者老乡莱斯特留下的宝藏。
    然而,令林奇万万没想到的是。
    他还没来得及去找迷雾森林里那帮豺狼人的麻烦呢,对方就主动开始作死了。
    这一天,林奇正在湖边和野生鱼人们愉快的锻炼著【灵魂鞭挞】等几个新技能呢。
    结果才刚练了没一会,他就被奥斯派来的文书官请到了守备所的议事厅里。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
    走进议事厅,见里面气氛有些凝重,林奇当即就意识到情况可能有点麻烦。
    他看向奥斯,肃声询问。
    奥斯拿著一叠报告,眉头紧锁道:“大人,最近半个月,迷雾森林的豺狼人活动越来越频繁。它们袭击了好几个外围村庄,抢走了大量粮食,还杀死了十七个村民,总计掳走了八人。”
    “西岭矿区也遭到了两次袭击,狗头人矿工死了二十多个,运输队被截了一次,损失了一批铁矿石,还死了好几个民兵!”
    林奇接过报告,越看脸色愈沉。
    事实上,他也一直在关注著这支豺狼人部族,推断是霍格那一支小部族的母族。
    原本它们盘踞在迷雾森林里面,偶尔也会出来劫掠。
    但因为劫掠规模较小,都被湖畔镇打了回去,如今却不知为何突然开始频频袭扰湖畔镇势力。
    比较麻烦的是。
    这些豺狼人个体实力非常强大。
    一只成年豺狼人往往有人类一阶战士的实力,一旦一二十只成群结队袭击,驻守民兵和巡逻队根本应付不来。
    而林奇的战营主力一旦赶过去,对方就会发挥机动优势,迅速逃入迷雾森林中。
    而迷雾森林是豺狼人的大本营,它们对地形极为熟悉,加上豺狼人速度快,在终年有雾靄瀰漫的迷雾森林之中可以说是来无影去无踪。
    即便是林奇的主力战营,包括骷髏部队,进入森林和它们作战也占不到什么便宜。
    林奇略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。
    这帮豺狼人,还真的是十分难缠,这种情况下,即便是集结精锐高手去打也不行。
    一支有几百只豺狼人的庞大部族中,岂会没有强者?
    根据调查到的情报,这支豺狼人的大酋长是一只名叫【碎脊者·格罗姆】的五阶豺狼人。
    部族內还有一只四阶巔峰的萨满,叫【血爪祭司】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部族內四阶百夫长级別的豺狼人,至少还有四五个。
    这样的实力,即便林奇精锐尽出,必然也会打得十分艰难。
    若是全军出击扫荡,同样非常难搞。
    豺狼人完全可以利用地形,化整为零,打游击骚扰,而他的部队,在视野受阻和速度不对称的情况下,很容易被分割、埋伏。
    但就算再难,林奇也觉得到了要收拾这帮豺狼人的时候了。
    不但敢挡道,还敢袭扰他的村庄。
    这帮豺狼人,已有取死之道!
    林奇端了一杯幽魂苔茶,喝了一口,任由那冰凉的感觉流转全身。
    这种导师从冥河支流採摘的茶叶,还真是帮了他大忙。
    只是,隨著他喝的越多,位阶越高,这茶的作用也渐渐降低了,而导师也表示,他再喝下去作用已不大,剩下的茶叶她將供给那素未谋面的小师妹,就不给他寄了。
    思绪飘飞了会儿。
    林奇又捏了捏眉心,拽回了注意力。
    湖畔镇如今和豺狼人对战,最大的短板其实在於普通士兵,尤其是民兵的战斗力上。
    他们和豺狼人个体之间的实力差距太大,速度也远不如对方,一旦分散开来便打不过对方,可一旦集结起来,又连对方半根毛都摸不到。
    之前林奇倒是用瘟疫殭尸的办法对付过豺狼人,而且收效还不错,但那次是把豺狼人堵在了矿洞里,瘟疫殭尸的效果才会那么好。
    要是换成了在野外和广阔的森林里,瘟疫剧毒一类的法术效果必定会大打折扣。
    那么,若是有办法加强民兵的杀伤力,事情就好解决多了————
    忽地。
    林奇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,不由微微眯起了眼睛。
    或许,他想到了个能一劳永逸的办法。
    “走,叫上金克·扳手,去矮人工坊看看。”林奇招呼了一声奥斯。
    奥斯虽不明所以,却还是恭敬领命,去找地精金克了。
    之前林奇的好大哥穆拉丁·铜须,帮他从老家招募到了一批矮人工匠,这段时间以来,他们已经在湖畔镇站稳了脚跟,目前主要从事金属鎧甲武器等装备的打造,算是湖畔镇军工体系的基石之一。
    很快,一行人便抵达了镇子靠湖的位置,这里有一大片区域被划作了工匠区。
    一走进工匠区。
    叮叮噹噹的打铁声就充斥了耳畔。
    放眼望去,大棚下方炉火熊熊,一只只粗壮的矮人大哥们正打著赤膊,轮著巨大的铁锤有韵律的锻打著一块块烧红的铁胚。
    汗水顺著他们结实的肌肉滑落。
    当有些乏了,他们便隨手拿起一旁的酒壶,“吨吨吨”灌上几口“生命之水”,满足的哈上口气,然后继续“咣当咣当”敲打起来。
    有喝不完的烈酒,有打不完的好铁!
    这对矮人而言,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
    因此,他们个个都爱湖畔镇。
    而林奇一眾,则径直找到了铜须大哥的族亲兄弟——巴伦·铜须。
    这位矮人工匠头领,和他哥哥一样,有著標誌性的大鼻子、浓密的红鬍子,以及如同石墩子般的壮硕身材。
    “巴伦大哥。”林奇笑容满面地走了上去,顺手从储物戒指里摸出了一大桶生命之水递给他,“这是我特別准备的精酿,专门给您留的。”
    巴伦·铜须的眼睛瞬间就亮了。
    他接过酒桶,拔开塞子,深深吸了一口那醇厚浓烈的酒香,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:“哈哈哈,林奇老弟,你来得正好,俺正琢磨著这批新淬火的刀剑,配你这“生命之水”最是过癮!”
    几口烈酒下肚,巴伦的脸色更红了,说话也愈发豪爽。
    他一个劲儿夸讚林奇的主意好,居然能发明出如此带劲的“生命之水”。
    和矮人有过相处经验的林奇自然也是投其所好,把这位矮人工匠头领的技艺和功劳夸得是天花乱坠,拍得对方飘飘欲仙。
    见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了,林奇顺势提出了要求:“巴伦大哥,我这次来其实是想开开眼界,见识见识咱们矮人闻名大陆的宝贝—火枪。”
    “火枪?”巴伦打了个酒嗝,紫红色的脸庞上露出几分自豪,“嘿~林奇兄弟你算是问对人了!俺们铜须家族打造的火枪,在老家那可是这个!”
    他翘起了粗短的大拇指。
    矮人对自己的火枪十分宝贝,但既然是好兄弟要看,那自然是没问题的。
    说完,他就立即带林奇去了工坊后面的靶场。
    其实,给民兵队配置火枪,让他们“晋升”为民兵火枪手,是林奇之前就產生过的想法,只是碍於各种条件不成熟,比如矿石的冶炼工艺不达標等等,这想法才一直搁置到了现在。
    如今,有了这群矮人,林奇倒是觉得时机差不多了。
    巴伦搬出来一个包著厚厚毛皮的长条木箱里,从里面珍而重之地取出了一支火枪,递给了林奇。
    林奇伸手接过,手臂猛地向下一沉。
    “好傢伙!”他暗呼一声,连忙加了把力才稳住手臂,没让火枪掉在地上。
    这分量,够沉的。
    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手里这杆火枪,嘴角顿时忍不住抽了抽。
    这玩意儿通体由精铁打造,枪管比他胳膊还粗,枪口处还有一个喇叭口,木质枪托厚重结实,上面还镶嵌著黄铜的家族徽记。
    整体重量,林奇估摸著不下三十斤。
    这与其说是火枪,不如说更像是一门小口径的手炮。
    “巴伦大哥————这就是咱们矮人用的火枪?”林奇掂量著这沉甸甸的凶器,暗暗咂舌。
    “没错!”巴伦满脸得意道,“这可是俺的得意之作,用的是最好的精铁,装药量足,灌的铁砂重!”
    “不是俺吹,就这把枪,一枪下去,嘿嘿~俺们老家那些皮糙肉厚的冬熊都能给它打成个筛子。”
    “呃————”
    林奇眨了眨眼,瞅了眼巴伦那只到他胸口高,却有两三个他那么宽的身材,又瞅了瞅他那浑身上下跟铁疙瘩一样结实的肌肉,再想像了一下人类普通民兵那单薄的体格————
    行叭~
    难怪矮人火枪不能普及。
    这些矮人们非但个子矮重心低,而且个个都是天生神力,身材更像是一个个往横里长的石墩子。
    这矮人火枪既然是矮人发明的,也是他们的常用武器之一,那理所当然是根据他们自身的体质和需求来设计的。
    这杆火枪的后坐力对他们而言可能刚刚好,但对於连职业者都不是的普通人类来说,一枪下去肩膀怕是就得脱白。
    不过。
    林奇依旧对这把矮人火枪颇感兴趣:“大哥,能不能让我试一试威力?”
    也不知道以自己的身体素质能不能用。
    “儘管试!”
    巴伦豪爽地一挥手,隨即指向远处立著的几个厚实木靶道:“兄弟朝那里打。”
    说著,他又从箱子里翻出了一个火药壶,以及一小袋铁砂递给林奇。
    林奇接了过来,开始试著装填弹药。
    他是第一次玩火枪,但在巴伦的指导下,还是磕磕绊绊地完成了装填弹药的工作。
    第一步,从枪口倒入定量的黑火药,第二步,塞入浸了油的羊毛毡片,第三步,倒入一把铁砂,最后用通条压实。
    整个过程颇为繁琐。
    装填好后,林奇才端起这把沉重的火枪,郑重其事的瞄准了十步外的木靶,深吸一口气,扣动了扳机。
    “轰~!!!”
    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骤然在靶场內炸开。
    林奇只觉得火枪猛地一震,一股巨大的力量狠狠撞在了他肩膀上。
    他忍不住嘶了一声。
    饶是他体质远超常人,这一下,他双臂也被震得一阵发麻,肩膀处传来了一阵钝痛感。
    威力確实惊人。
    而刚才那一枪,火枪喇叭形的枪口处喷出了一大团浓烟和耀眼的火光,声光效果同样震撼。
    再看远处那个厚实的木靶,中心区域直接被轰出了一个脸盆大小的破洞,周围满地都是四溅的木屑。
    这一枪,要是打在人或者豺狼人身上,绝对是致命伤。
    而且,因为这枪射出的是散射的铁砂,在近距离的情况下几乎不用精確瞄准,对操作者的技术要求自然也就比较低。
    就连他这样的枪枝小白,只要不忙中出错,照样能打中靶子。
    但这火枪的问题同样明显。
    那就是枪身太重,后坐力太大,装填速度太慢。
    林奇放下还在冒烟的火枪,揉了揉肩膀,对巴伦说道:“大哥,这枪威力真没得说,不愧是矮人精品。”
    他斟酌了一下用词:“但是,咱们的民兵大多身板普通,可能扛不住这后坐力,也端不动这么沉的傢伙。您看,您能不能打造一种,嗯,轻量化一些的火枪?”
    “火枪的威力可以小一点,但要让普通士兵也能稳定使用,装填也最好更快更便捷一些。他们装备火枪主要是用来对付豺狼人,用不上那么大的威力。”
    一听这话,刚才还满脸笑容、很好说话的巴伦·铜须神色一僵,脸色“唰”
    一下就变了。
    “啥?轻量化?威力小一点?”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言论一样,粗短的眉毛直接竖了起来,声音更是陡然拔高,“林奇兄弟,你懂个锤子的矮人火枪!”
    他激动的一蹦三尺高,直接跳到了旁边的工作檯上,居高临下瞪著林奇:“火枪,就得威力大才够劲!一枪出去,山熊都得趴下。那才是老爷们该用的傢伙!你居然让我做那些软绵绵、跟小娘们挠痒痒似的烧火棍?”
    “你这是在羞辱俺们矮人的手艺,是瞧不起俺们铜须家族传承三百年的锻造技艺~!!”
    “我们铜须家族祖上可是出过矮人王的!”
    “你这是在侮辱矮人王后裔。”
    他越说越激动,粗壮的胳膊不断挥舞,红鬍子都气得一翘一翘,唾沫星子都喷到了林奇脸上。
    奥斯和金克被嚇得连连后退,生怕被矮人铁匠的唾沫星子喷到。
    他们也是直到这会儿才意识到林奇到底想於什么。
    要是民兵们能人手配一把轻量化火枪的话,那豺狼人骚扰的问题確实能解决大半。
    但想想矮人们的固执和暴脾气,一人一地精都忍不住悄悄替林奇捏了一把汗。
    林奇对矮人的脾气早有预料,他不动声色地抹了把脸上的唾沫星子。
    然后,他手腕一翻。
    一桶贴著特殊金色標籤,包装明显更加精致的“生命之水”出现在了他手里。
    他隨手一拋,那桶金標“生命之水”就“咣当”一下,砸在了巴伦脚边的工作檯上。
    巴伦像是被掐住了脖子一般,激昂的唾骂声戛然而止。
    他那双铜铃般的大眼不由自主地瞟向了那桶酒,喉咙明显耸动了一下。
    林奇没说话,手腕再翻。
    “咣当!”
    又一桶同样的限量版“生命之水”被砸在了旁边。
    巴伦的呼吸都粗重了几分,响亮的骂声不知不觉变成了小声的嘟囔:“兄、
    兄弟,不是大哥说你,你这么改————是不行的————就跟小孩玩的砸炮似的,打不死狼,倒把狼逗乐了————”
    “咣当!”
    第三桶金標“生命之水”摞了上去。
    巴伦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三桶酒,仿佛看到了什么绝世珍宝一般。
    他狠狠咽了口唾沫,隨即一咬牙,像是做出了什么违背祖训的决定般猛地拍了拍自己厚实的胸膛,发出了“砰砰砰”的闷响。
    “咳,那个————好兄弟!”他的语气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,脸上愣是挤出了一个“和蔼可亲”的笑容道,“其实吧————仔细想想,你说的也有道理!那些豺狼人確实用不著冬熊的待遇————俺们民兵兄弟用的舒服顺手最重要!
    你说咋改,咱就咋改!包在大哥身上!”
    林奇脸上也是一片诚恳之色:“大哥能理解就好。”
    其实林奇也没指望一下子弄出多厉害的后膛枪或是连发枪,饭得一口口吃,他先得保证民兵们有火枪用。
    略一思索,林奇就提出了具体的要求:“火枪的重量最好控制在十斤以內,长度要適中,方便携带。装药量以不炸膛,后坐力民兵能承受为准————”
    他又瞟了一眼金克道:“让金克加入你们团队,他脑子活,对机械有点想法,看看能不能在装填步骤上优化一下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正宗的矮人火枪也可以继续造一批,用来架在哨塔上和马车上,当固定火力点用。”
    交代完毕,林奇又“咣当”“咣当”丟下几桶“生命之水”,作为工匠们的加班激励。
    作为一个有钱的亡灵法师,他就是这么豪横。
    而在“生命之水”的魔力加持下,矮人工坊进发出了惊人的工作效率。
    巴伦·铜须虽然嘴上还对“烧火棍”的设计念念有词,但干起活来却毫不含糊,带领著整个工匠区的矮人们日夜赶工,锤声叮噹不断。
    短短五六天时间,第一批三十支改进型“民兵火枪”就这么新鲜出炉了。
    而在等待的这几天里,奥斯早已按照林奇的要求,从湖畔镇的民兵中挑选出了第一批上百名的预备役火枪兵。
    这都是些身强体壮、年轻胆大、手稳眼准的好苗子。
    他们由几名从战营抽调的、有使用弩箭经验的老兵带著,进行了几天基本的队列、纪律和射击姿势训练。
    枪枝一到,训练立刻进入了实战阶段。
    一时间,临时划出的射击场上轰鸣声此起彼伏。
    新兵们一开始都被那巨大的声响和后坐力嚇了一跳,但在严格的指导和反覆的练习下,他们很快就掌握了基本操作。
    虽然装填速度依旧不快,准头也参差不齐,但至少能安全地把子弹打出去,並形成基本的齐射火力。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矮人的锻造工艺確实没得挑。
    哪怕他们內心鄙夷这种烧火棍式的设计,但打造出来的火枪依旧堪称工艺精湛,结构牢固。
    在严格控制装药量的情况下,测试中无一炸膛,可靠性极高。
    *¥¥?
    这一日。
    在六十名全副武装的民兵护送下,一支满载铁矿石的运输队从西岭矿区出发,缓缓驶向了湖畔镇。
    队伍行至半途,一处林间道路较为狭窄的地段,领头的一辆矿车车轴突然“咔嚓”一声断裂,而后车身不受控制的朝一侧歪斜过去,堵住了大半去路。
    “晦气。”带队的小队长骂了一声,一边指挥民兵警戒四周,一边派人快马回镇子叫工匠带工具来修理。
    运输队被迫原地停下,等待救援。
    隨著天色渐晚,他们在路边空旷处点燃了篝火,安排人手轮流守夜。
    远处阴影中,几双泛著贪婪黄芒的眼睛隱藏在暗处,將这一切都看了个清清楚楚。
    夜色渐深,篝火在黑暗中跃动,忽明忽暗。
    突然,一阵尖锐的狼嚎声从四面响起!
    二三十道高大的黑影以惊人的速度从树林中窜出,直扑篝火旁的运输队。
    这些黑影体格庞大,獠牙外露,眼中闪烁著嗜血的光芒,正是迷雾森林里的豺狼人劫掠者们。
    按照以往的经验,这样一支主要由民兵护送的人类运输队,在遭遇到那么多豺狼人夜间突袭时,多半会惊慌失措,稍作抵抗便会溃散,然后成为它们追杀和掠夺的猎物。
    然而这一次,情况却是截然不同。
    就在豺狼人劫掠者们现身的那一瞬间。
    一阵尖锐的哨声划破了夜空。
    篝火旁的民兵们立刻窜身而起,迅速依託运矿车和地形,结成了一个简单的圆形防御阵。
    他们虽然紧张,却丝毫没有慌乱,反而显得很有秩序。
    “火枪队!前排预备——”小队长声嘶力竭地吼道。
    这时,冲在最前面的七八只豺狼人已经跃过最后一段距离,狞笑著扑向了最近的人类。
    它们仿佛已经闻到了血腥味,听到了人类恐惧的尖叫。
    然而。
    回应它们的,是突然亮起的一排火光,以及震耳欲聋的齐鸣!
    “砰砰砰砰~!!!”
    耀眼的火光撕裂了黑暗,浓密的硝烟瞬间瀰漫开来。
    冲在最前面的几只豺狼人如同迎面撞上了一堵无形的铁墙,身上瞬间爆开数朵血花,惨嚎著倒飞了出去,而后重重摔在地上抽搐起来。
    铁砂和铅弹撕裂了它们坚韧的皮毛和肌肉,给它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。
    豺狼人的衝锋势头顿时为之一滯。
    它们被这从未见过的攻击方式打懵了。
    巨响、火光、还有瞬间倒下的同伴,让它们凶残的眼眸里第一次出现了惊疑和恐惧。
    而人类这边,动作虽有些忙乱,却並未停止。
    “前排后退装填,后排上前——射击!”
    又是一轮不算整齐的枪声响起。
    更多的豺狼人身上溅起了血花,哀嚎著倒地。
    它们速度的確快,但血肉之躯终究抵挡不住金属弹丸的衝击。
    更让豺狼人心胆俱裂的是,架在两辆矿车上的那几杆“正宗矮人火枪”,此刻已然在两名最强壮的民兵操作下对准了豺狼人最密集的区域,轰然开火!
    “轰~轰!”
    如同雷霆炸响般,大把的铁砂呈扇形喷射而出,瞬间將三只挤在一起的豺狼人打得血肉模糊,当场毙命。
    眨眼之间,衝锋的豺狼人就倒下了十多个,剩下的也被这狂暴而陌生的火力打得晕头转向,士气瞬间崩溃。
    豺狼人头目发出一声惊恐的嚎叫,残余的豺狼人立刻转身就逃,想逃回迷雾森林。
    然而,已经晚了。
    就在枪声响起的同时。
    两侧的树林里,幽一、幽二、幽三带著冰冷的气息飘然而出。
    作为三、四阶的幽灵,它们的速度比豺狼人更快,“咻”一下就直接衝到了豺狼人队伍里。
    悽厉的哀嚎声响起,范围性的灵魂衝击顿时笼罩了跑的最快的那些豺狼人。
    豺狼人们逃跑的动作顿时一滯,不少豺狼人直接抱著脑袋痛苦的倒了下去。
    后面那些没被灵魂衝击波及到的豺狼人,动作也明显顿了一下。
    这时,运输队后方的阴影中,大量的骷髏战士如潮水般从林中涌出,彻底切断了豺狼人的退路。
    很显然,幽灵小队和骨玉等一眾魂火骷髏早已埋伏在附近,就等著豺狼人们出现呢。
    隨后,骷髏大军一拥而上,那些被嚇破了胆的豺狼人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,就很快被当场消灭。
    待一切尘埃落定之后,运矿车的遮布被掀开,林奇从车上跳了下来。
    这场反伏击,自然是他精心策划的钓鱼行动。
    整个湖畔镇的防御和运作,不能只依赖他一个人四处救火。
    新的装备意味著新的战术。他必须要亲眼確认一下,普通民兵部队在装备了“民兵火枪”之后,是否具备独立应对一定规模豺狼人袭击的能力。
    结果让他很满意。
    火枪的首次实战,表现就超出了他的预期。
    虽然装填慢,精度一般,但近距离的面杀伤力,和开枪时发出的巨大声响,对付这些习惯近身突袭的豺狼人效果极佳。
    一旦普及开来,湖畔镇民兵的战斗力將发生质变。
    况且,整个豺狼人部族不过三百左右,今天一下就折损了小十分之一。
    如今的湖畔镇发展势头良好,加上周边区域,总人口数已经逼近七千,而且其中青壮眾多,隨时都能拉出上千个经过训练,装备火枪的民兵。
    ****
    首战告捷后,林奇便不再多管这事。
    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矮人工坊里炉火日夜不熄,叮噹声愈发密集。
    在矮人工匠们的努力下,改进型的“民兵火枪”如同流水般被打造了出来。
    奥斯组织的人手也高效运转,新挑选的民兵一批批接受训练,並在学有所成后领到了属於自己的火枪和定额弹药。
    湖畔镇的武装力量,正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蜕变著。
    豺狼人显然也意识到了不对劲。
    它们又组织了几次针对村庄和小型矿点的袭击,但迎接它们的,不再是慌乱逃散的人类,而是依託简陋工事、在队长號令下爆发出轰鸣齐射的火枪队。
    虽然每次袭击,人类这边也难免有伤亡,但豺狼人丟下的尸体更多。
    吃了几次亏后,豺狼人变得老实本分了许多,成规模的袭击事件基本停了,只剩下一些散兵游勇偶尔骚扰一下百姓,显然不是有组织的行为。
    它们的主力,似乎缩回了迷雾森林里舔舐伤口。
    林奇对此並不急躁,反而颇有耐心地等待起来,准备趁著这段时间积蓄力量,提升战力,等时机完全成熟,便一举將这支豺狼人部族连根拔起,彻底打通前往安戈洛山脉的通道。
    然而,就在一切进入正轨的时候。
    一桩既在意料之內,却又出乎预料的事情发生了。
    这一日。
    湖畔镇的狮鷲站上空,传来阵阵嘹亮的狮鷲啼鸣声。
    镇民们抬头望去,就见十多只威武的狮鷲排列成了整齐的行列,正依次收拢宽大的翅膀,带著劲风缓缓降落在站台上。
    这份排场,在偏远的湖畔镇可不多见。
    为首的狮上,跃下来一位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。
    他身穿剪裁合体,做工非常考究的深蓝色贵族服饰,袖口和领口绣著繁复的金线花纹,外面则罩著一件带有柔软毛皮衬里的天鹅绒披风。
    他肤色略显苍白,抹著头油的头髮梳的一丝不苟,鼻樑下还留了两撇尾端微微上翘的小鬍子。
    他浑身上下,从佩剑的款式到靴子的搭扣,都透著一股帝都最近流行的精致与浮夸风。
    其胸口还特意佩戴了一枚家族徽章,看那纹章的样式,正是帝都赫赫有名的【霍亨索伦】家族的族徽。
    紧隨其后降落的,是两名全身覆盖在厚重银色鎧甲中的圣骑士。
    他们的鎧甲造型庄严森冷,线条硬朗,胸口鐫刻著天平与利剑交织的圣徽图案,腰间还挎著制裁之锤,仅仅是往那里一站,就有肃杀之气瀰漫开来。
    这两位,很明显是圣光裁判所的成员。
    再往后,是一位身穿素白镶金边牧师袍的中年圣光牧师。
    此外,便是数位穿著北风军团制式鎧甲、但臂章上多了一道红色斜槓的执法队军官。
    最后,是四五个身穿纹章罩袍,气势精悍的护卫。
    其中领头的一名护卫眼神如鹰集,气息沉凝,至少达到了四阶水准,其罩袍上同样绣著霍亨索伦家族的黑鹰纹章。
    一行人下了狮鷲。
    狮鷲站的管理员正想上前进行例行询问和登记,可他才刚挤出笑脸凑近,那小鬍子贵族便嫌恶地皱了皱眉,用手帕虚掩了一下口鼻。
    他身旁的家族护卫立刻上前,粗暴的將管理员推开。
    “滚开,乡巴佬,別挡了弗里茨大人的路!”
    隨后,这伙人就气势汹汹地走出了狮鷲站,径直朝著镇中心的守备所方向而去。
    路上有民兵巡逻队感觉不对,上前询问拦截,却都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家族护卫逼开了。
    推搡之间,甚至有民兵被踹倒在地。
    更令人心惊的是,一支恰好巡逻经过的骷髏兵小队,似乎引起了那两名圣骑士裁判官的本能反感。
    其中一名圣骑士甚至没有询问,只是冷哼了一声,隨手一挥,一道灼热的圣光便泼洒而出。
    那几具骷髏兵连挣扎都没有,便在圣光中化作了一地枯骨焦炭。
    消息像风一样传开,不少镇民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,担忧又愤怒地跟在了后面。
    人群越聚越多,却无人敢真正上前阻挡。
    很快,这群不速之客便来到了守备所大院门前。
    “砰!”
    领头的家族护卫直接上前,一脚將木门踹开了。
    然而,院內的景象却让他们都微微一愣。
    只见林奇正好整以暇地坐在一把舒適的藤椅上,就放在正对院门的屋檐下。
    他甚至还慢悠悠地品著一杯海歌特製的花茶,好似在这里慵懒的晒著午后的太阳。
    奥斯、金克以及几名闻讯赶来的文书官,都面色紧张地站在林奇身后稍远的位置。
    院门外,则早已被闻讯赶来的镇民们围得水泄不通。人们踮著脚尖不住朝前面张望著,时不时低声议论几句,脸上写满了忧虑和不安。
    他们不知道守备大人究竟得罪了何方神圣,但这伙人囂张跋扈、出手狠辣,明显是来者不善。
    一名北风军团执法队的军官上前一步,目光扫过林奇,沉声喝问:“你,就是北风军团第十三战团第九战营营长,林奇·布莱克伍德?”
    林奇將茶杯轻轻放在旁边的小几上,坐姿依旧隨意道:“没错。诸位远道而来,踹坏我的大门,伤我的兵,净化我的骷髏————有何贵干?”
    闻言。
    那小鬍子贵族,弗里茨·冯·霍亨索伦,向前踱了两步,而后下巴微扬,用贵族惯有的傲慢腔调道:“在你面前的,是弗里茨·冯·霍亨索伦,是安德烈的兄长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目光锐利地刺向林奇,仿佛想从他脸上看出什么心虚的表情:“我此行,是为了调查我弟弟安德烈不幸遇害的真相。根据我们掌握的情报————他最后出现的地点,是黑石古堡附近的黑市拍卖会。”
    “而巧的是,我们调查到,你,林奇·布莱克伍德,还有你战营的艾薇儿·格兰特,以及第四战团的阿玛迪斯·海斯,当天似乎也出现在了那里。”
    “哦?”林奇微微挑了挑眉,一脸恍然道,“原来是这事儿。最近北风军团內部確实有通报,那位安德烈少爷不幸死在了黑榜凶徒猩红收割者”手里。嘖嘖,据说死状很惨啊,真是令人惋惜。”
    弗里茨眼神一厉,林奇这种近乎调侃的態度让他非常不悦。
    他身后几名家族护卫立刻上前半步,手按剑柄就想出手,却被弗里茨隨意抬手制止了。
    小鬍子弗里茨盯著林奇,沉声道:“现在,我问你,你在拍卖会上,见过我弟弟安德烈吗?”
    林奇无所谓的耸耸肩,坦然道:“见过。而且,印象还十分深刻呢~那位少爷在拍卖会上豪掷千金,威胁其他顾客的模样,想不记得都难。”
    弗里茨目光冰冷道:“很好!既然你承认见过,那就劳烦你现在跟我们走一趟。我们需要在裁判所的神圣光辉见证下,对你进行更详细的询问”,以確保你所说的內容————句句属实。”
    林奇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,表情变得有些错愕。
    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:“你的意思是————要抓我去裁判所,接受审讯?”
    “是请”。”弗里茨纠正道,语调依旧傲慢,“当然,如果你不肯配合”的话————我们也不介意帮你“配合配合”。”
    他丝毫没有掩饰话中的威胁之意。
    “有点意思~”林奇身体微微前倾,饶有兴致的看著那小鬍子贵族,眼睛微微眯起,轻笑起来,“呵呵~你知不知道,这里是什么地方?而我————又是什么人?”
    (13700+)
    >